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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海关将继续做好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3 17:53:1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王可介绍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表示,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二十七项具体内容。

 

01

深化改革创新

 

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

 
打造更加科学高效的货物通关模式,推进海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整合简化报关单申报项目,提供多元化的申报模式和税收担保模式,供企业进行自主选择。

 

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逐步扩大“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鼓励企业自觉守法、主动纠错。

 

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推进检验检疫模式改革,优化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采信试点。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监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组合港”等改革试点。

 

02

清理规范收费

 

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

 
巩固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成果,不断提高口岸收费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进一步清理精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

 

引入招标制度,鼓励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和服务模式,公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强化动态更新,支持具备条件的口岸提供“一站式”缴费服务。

 

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查处口岸经营活动中的涉嫌垄断行为。

 

03

强化科技赋能

 

进一步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

 

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加强“单一窗口”与境外互联互通,支持地方“单一窗口”拓展特色服务功能。

 

推进口岸建设智慧转型,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推动船公司统一海运电子提单标准,加强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广智能卡口、无人集卡等新技术,扩大智能审图应用,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智能化水平。

 

依托“单一窗口”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航空物流通关便利化。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口岸物流作业综合效率。

 

04

高效利企便民

 

进一步改善跨境贸易整体服务环境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推进口岸环节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设稳定透明的口岸服务环境,公开物流作业时限标准,推广“一站式”海运业务查询办理平台,实现提箱预约、电子化放箱和精准提箱。

 

推动实现海关、海事等各部门通关全流程全方位可视化查询。优化完善“经过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为认证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化措施。

 

05

推进智享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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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口岸跨境通关合作交流

 
提升国际物流集装箱供给能力和周转效率,促进枢纽集装箱港集装箱的中转集拼,鼓励支持国际道路运输业务发展。

 

加大跨境通关合作力度,推进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通关监管合作和信息互换,鼓励更多企业、更多的航线加入“安智贸”合作项目,持续推动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衔接。

 

2020年以来,海关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为了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的问题,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

 

在北京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了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并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推广到B2B领域,助力企业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

 

下一步,海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继续做好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工作,优化跨境电商的监管与服务,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进跨境电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